思即美德

Thinking as a Virtue

很抱歉这两天我一直没时间来继续这个讨论。

我们已经有了更多的共识。

我想,不能排除 IBM 要渗透到个人市场的可能性。但是,第一,这应当仅局限于渗透。IBM 不善于也应当不会不明智地选择亲自投入个人市场的拼杀。当然,这不排除利用某种形式的合作来进入个人市场,而合作的另一方,则应当是在个人市场经验丰富的 厂商。第二也是最重要的,IBM 向个人市场推广基于开放架构的系统,其动机很可能是加速推动其开放架构成为另一个标准,这将有利于在中小企业部署基于 Power + Linux 的开放架构的 IT 系统,也将有利于 IBM 日后的随需计算等计划的发展。

这又像索尼爱立信的合作计划,如果爱立信欲向移动运营商推广彩信,就必须在终端市场上推出具有彩信功能的手机。而和 IBM 一样,当手机成为消费类电子产品之后,爱立信并不善于这个市场的竞争,于是它与索尼合作,由索尼去发挥在吸引个人消费者的能力。

现 在的商业世界的结构方式已经和从前大不相同。一种“各献所长”的合作方式正在越来越多地被应用。这也是 IBM 所推崇的,IBM 会把咨询项目的市场推广工作外包给奥美(顺便解释一下chaosword朋友关于奥美的疑问,奥美是世界领先的4A广告公司,其创始人David Ogilvy被誉为“当代广告之父”,目前该公司负责 IBM 的全球广告业务,为 IBM 提供360度品牌管家服务)。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效率,日后即使没有越来越多的联合品脾,我们也很难再认定某一产品是“某家公司的产品”了,甚 至连谁对谁“下包”都将很难认定。这也是我认为 IBM 无意个人市场竞争的重要原因,它更有可能愿意把个人市场交给擅长的公司去做。同时这也是我认为 IBM 不会与 Intel 硬碰硬的原因,除非 IBM 发现 Intel 的芯片“不够好”,关于这一点,我也很希望有了解的朋友介绍一下 Power 芯片究竟好在哪里?因为在 Intel 上应用 Linux 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我不认为 IBM 会在 Power 芯片并没有明显优势的情况下,与 Intel 开展同质化竞争。

说回来,如果 IBM 要将其开放的架构推广成为未来标准,那么个人市场最好的合作伙伴就是苹果,苹果拥有在个人市场竞争的能力,也拥有 IBM 缺乏但个人市场需求的视频音频处理技术的优势,而且已经在使用 IBM 的 Power 芯片。但这绝对不构成 IBM 收购苹果的理由,收购将意味着 IBM 亲身投入个人市场(如 IBM 收购 Lotus),更有可能的方式是某种形式的合作,由苹果贡献其在个人市场的魅力(设计、营销、和品牌),IBM 贡献核心技术。

当然,也 不排除另一种可能性,IBM 出于行业而不是个人市场的需要收购苹果,如果是如此,那么目的就是为了完善 IBM 的数字媒体管理解决方案,利用苹果在影音方面的技术能力,为媒体/娱乐行业的客户提供数字媒体管理的先进技术。储存、搜索和管理包括图片、视频、音频在内 的数字媒体。

关于新联想,新联想目前不具备这样的市场推广能力可以在个人市场推广一种全新的使用习惯。虽然我很期待联想可以如你所展望地 一样成为一个推广全新市场标准的试验田,若真如此,对于联想也将是一次巨大的提升,使得联想成为一个市场先导者的地位。但我想这担子太重,联想和原 IBM PCD 中的任何一方也都不拥有这样的个人市场推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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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李明顺先生的回复:

我很高兴ghost先生这次能心平气和下来。

关于这一次的讨论,我对你的一些分析还是比较认可的。

关于IBM在企业级领域的商业模式应用是否与INTEL或HP等公司在企业级市场商业模式方面一样。我觉得你的看法是我能支持的。

也将对我的预测和判断进行了一定的补充和修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IBM可能更象是一个提供商业环境的公司,而不是仅仅提供一个产品的公司。

拿POWER来说,IBM所做的可能如你所说,更多会是去提供开放的基于POWER的开发环境,而非一定是提供POWER芯片产品本身。因为这种逻辑推延下去,IBM的POWER芯片将是另一个“奔腾”,既尔IBM和INTEL的芯片竞争将成为两个垄断者的竞争。

如你所说,IBM更象是提供产业环境的,英特尔更象是直接提供高技术产品的。这是不同的两种商业模式。

我期待IBM会选择如此商业模式。但是,我觉得IBM和苹果的结盟(包括在资本意义上)依然是极大的可能。

恰好上午我与IBM一位官方人士进行了差不多1个小时的非官方交流和讨论。尽管对方没有直接就这个问题回答。但是,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灭。

另外,我认为可以确信的是,联想与IBM的交易,绝非是一个简单的商业交易,也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基于PC的联盟。而很可能是IBM推行新的消费个人应用习惯和商业模式的战略实施者和试验者。

而这个时候,LINUX和POWER芯片在个人级应用的几率会迅速提高很多。

我不认为IBM会放弃个人用户,可能方式比较间接一点,但一定会渗透到个人,影响到个人。

人永远是不变的,人永远是受感性支配的。品牌是感性的产物,商业也永远是人支配的。
首先澄清的是,我没有丝毫贬低靠文字吃饭的意思,更何况阁下的工作性质是靠分析吃饭(先不论分析正确与否)。我只是想表明,你的文章使我产生一种如此强烈的动机,以至于我可以不计利害地拿出时间来写一篇评论。

澄清之外,还要道歉的是,我的确以为blogchina很有可能会为你的文章支付稿酬。

关于21世纪,也很抱歉,我是在blogchina你的博客介绍里看到的。

谢谢你的建议,我的行文的确是比较绝对,我会注意,但我采用这样行文方式是因为我相信,矫枉不得不过正。因为我们两个都坚信自己的观点,那么我们都以坚定的方式表达出来,在一轮一轮的讨论中,自然会产生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的 确,我不可能确保我对 IBM 战略的分析百分之百准确无误。但至少我可以确定的是,IBM 对个人消费市场的兴趣非常小。从目前已有的明确的信息来看,IBM 的 CEO Samuel J. Palmisano 在致 IBM 员工的信中明确地表示面向个人消费市场的商业模式与IBM的商业模式是非常不同的;从 IBM 本身的优势来说,IBM 在基础研发上得心应手的能力使其可以成为很好的“innovation company”,但这在个人消费领域却很难能提供什么帮助。我们都知道,尖端技术的应用往往是循着“军用 - 商用 - 民用”的道路发展,而 IBM 擅长的就是在基础层面发展尖端技术,这些对于民用市场的吸引力相当低,如果 IBM 在这个地方投入巨大却反而用于拓展民用市场,无疑是事倍功半的。同时,关注民用市场也会使 IBM 看不到继续创新的动力。这也是为什么我不认同你的五大假设中的前三条的原因。

我试图站在你的角度考虑你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判断,发现了我 们之间的一个主要分歧。你会做出这些预测,当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因为确实有传闻或一些迹象表明:IBM 对 Apple 感兴趣,或者 Power 芯片 和 Linux 系统有可能被推广入个人终端中。但是,分歧在于,Power 芯片以什么形式进入个人终端,并不是单纯的形式上的差异,对于 IBM 来说,不同的形式是由质的区别的。

试想,如果 Power 芯片要进入个人终端,IBM 是会推出一个“IBM inside”来向公众宣导购买 Power 芯片的个人电脑,直接和 intel 对阵呢,还是更有可能和一些个人终端厂商紧密团结,不仅仅是供货,更帮助(收费)他们开发 Power 架构的产品呢?这两者是本质的区别,一个是面向个人消费市场,另一个是帮助客户取得成功,为客户提供价值。很明显,直接向公众宣导“IBM inside”是直接把自己置于劣势来与绝对强势开展竞争,而如果是后者,这个进入个人电脑的 Power 芯片就会和现在 PowerBook 中的 Power 芯片一样,不会让人联想到 IBM。

如果我们看到 IBM 大张旗鼓地宣传某一个人消费领域具有很大的潜力,或者要拉起一个联盟轰轰烈烈地进入某个个人消费领域,这基本上就是在拉起一批客户,IBM 会推动这些客户在上述所说的领域取得成功,当然,这一新发现的领域需要大量的技术作后盾支持(就象网格计算),而所需的技术,则是 IBM 真正要高价销售的东西了。

当然,这是有些跑题的,我要阐述的主要观点还是,IBM 没有必要依靠个人消费市场的 PC 来作为品牌载体,也不需要“大智慧”的其它个人消费品来作为品牌载体。关于没有必要的阐述,前一篇已经有了,讲的是面向企业客户的厂商们为何不必也事实上 并没有寻找个人消费市场的品牌载体。这篇主要解释为什么 IBM 时常在一些动向上显得对某些个人市场很有兴趣,那其实多半是为了勾起别人的兴趣。当然,得出这个结论的前提是 IBM 不想也不适合进入个人消费类市场,这点本文中又有阐述,包括 IBM 的不想和为什么 IBM 的不适合。

本来没想些这么长的,只是想重申一下,虽然李明顺先生的文章是在预测 IBM 的动向,而我是在反驳他的观点,但我却并无意预测 IBM 的动向,而是要阐述 IBM 没有必要依靠个人消费市场的品牌载体,无论是 PC 还是“大智慧”的其它产品。

以下是李明顺先生的回复:

每个人都有评论的权利,每个人都有错误的可能,每个人都不该因可能出现错误而放弃评论的权利。

对于ghost先生的观点,我不是完全认可。但是,我对你表示一定的敬意,至少你不是过分无理。

我相信你不是IBM公司的代言人,更不是IBM战略的诠释者,你何以保证自己的观点准确无误?

我提出的一个建议是,如果你在评价他人观点时,如果抱着一个先入为主的意识,你将无法在讨论中获得教益。

我觉得我们都在假设或者预测,而不是法官。我注意到,您的行文中过多的运用“不是“或者”是“这样的字眼。对于此,我觉得已超出了你的确认权限。这是我所不认可的。

我觉得建设性的讨论模式应该是,每一次”还击“都要给对方留下进一步探讨说话的空间,而不是把话说”死“。这样才能使所有的讨论显得更有意义,讨论过程的当事人更有启迪。

我的这些观点,并非空穴来凤。当我的观点发布后,IBM公司的内部人、代理商、客户等,以及INTEL等业界公司都有人士与我展开交流,他们有同意的,也有反对的,但没有如此武断的。

有IBM方面的人认为,这种出售显示了美国人做事情的风格和习惯,永远喜欢冒险,去做最有利润的事情,追求最大化利润。而非更多意图。

也有intel的人说,现在他们的公司并不好过,压力很大。并非是过去那样了。


我觉得,这些观点都是一种思路。没有绝对的正确与错误。我们只是追求,谁更接近更准确的显示。

让事实来说话吧。不要去过多进行越权评价。

另外,向这个朋友介绍的是,我已不再21世纪,这是我下半年所写的唯一一个系列文章。

同时我需要澄清的是:

(1)靠文字吃饭的人不可耻;
(2)我不靠这些文字吃饭;
这是一片反驳的文章,所驳的是李明顺先生的《IBM有大智慧 未来五大预测三大理由》,原文地址:http://www.blogchina.com/new/display/58534.html


  这位李先生看来是有些偏执,非要认为 IBM 没有消费市场的品牌载体就会死。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捧着品牌载体这个概念如获至宝。

  没错,所有公司都需要品牌载体,但是不是所有公司都需要一个在消费市场的品牌载体。

  我们按照你的文章的顺序来说吧。

   关于 IBM 的 ON,IBM 的 ON 是面向企业的,这个开关的符号由奥美帮助 IBM 设计出来,目的是让企业觉得 On demand business 实现起来像打开开关一样简单,由此可见, ON 这个标志并不是为了靠近前台消费市场,相反是完全针对企业市场的。IBM 完全没有必要搞出一个比喻来让个人消费者觉得使用 ThinkPad 像打开开关一样简单。

  惠普的 + 其实也是一样,让企业知道和惠普是一种合作的关系,惠普会了解他们的情况,帮助他们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案。与 IBM 不同的是,惠普把这个加号大量地应用在消费类市场的广告上了,事实上“您 + hp”的说法相当地牵强和无力,似乎只是为了附会惠普的新概念。

  惠普让别人觉得“+”是为了力推“消费电子”,吸引年轻人,这就是消费类市场冲淡它原先的品牌内涵了。回忆这个概念刚推出的时候,“大英博物馆 + hp” 远远比 “您 + hp” 更能解释的通,因为那幅画确实是hp和大英博物馆一起想办法恢复的。

  IBM 为什么要像惠普一样被个人消费市场冲淡了原先的品牌内涵?IBM 幸好有奥美的360度品牌管家,没有把面向企业的On demand 红色开关到处滥用在消费类产品的广告上。

   你的文章里说甲骨文等等的公司“不能指望一个普通的传统企业主去预知它们”,所以需要提供一个品牌载体让大家知道。现在的传播方式已经由大众传播转向分 众传播了,也就是说,如果我需要让你知道,我就会在你的视野范围内传播。目前这些公司没有向传统企业主传播,因为需要传统企业主知道的不是他们,按照分工 发展的趋势,传统企业主只需要知道系统集成服务提供商而不是数据库生产商,他只要知道自己的需求,就有人知道哪家公司的产品适合他。

  举个例子来说,在美国,药品生产商是应该向吃药的人进行宣传呢还是应该向私人医生进行宣传呢?当然是医生。(这个例子在中国未必适用的原因涉及医疗体制,不赘述了)

  说一下你举的思科的例子,思科是在卖电话机吗?不是。思科是在卖电话机后面那套系统,这也是面向企业的。不是老板买来一个思科IP电话机在家里插上线就能用的,那又是要在公司内部部署一套系统的工程。

   爱立信的例子,有人会因为索尼爱立信的双面手机设计新颖质量不错而去联系到爱立信的水平吗?没有了。索尼爱立信的形象已经完全区隔于爱立信了(倒是更容 易让人联想起索尼),这使得现在的爱立信成为一个清晰的技术先导和专业设备供应商形象。当年爱立信拾把新公司的命名权交给sony的,因为sony的 walkman、playstation等品牌都命名得相当成功,可见爱立信并没有寄希望于新公司的商标里还保留 ericsson 这个单词。

  Yahoo的例子,Yahoo是面向个人消费市场的品牌。

  关于 “IBM + 苹果 + 联想”对阵“英特尔 + 微软 + 戴尔”的假设,IBM的确是要摆脱作Wintel下游的命运,但不是扯起一个与之拼杀个人消费市场的阵营。

   IBM 推 Linux,是因为 IBM 只有在开源的系统上作开发才能有 100% 的控制权,而不会受限于微软提供的接口。如果Wintel 的东西足够好,可以满足 IBM 的全部开发需要,很好地整合入 IBM的整体解决方案,IBM 是不会自己做一个芯片出来去进行短兵相接的直接竞争的。这也就是 IBM 一直并不显得是一个很有侵略性的公司的原因。

  IBM 对数字领域的兴趣也仅限于向数字领域的公司提供技术和芯片这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内容。把数字领域的公司挤到像现在被 Intel 挤兑的 PC 厂商一样的地位。

  数字领域是潮流,IBM 就是喜欢做淘金潮里卖牛仔裤发财的人。

   关于网格计算。IBM 推动网格运算,与 NC 作为品牌载体完全没有必然联系。请问你买自来水厂的水,是因为你用自来水厂自有品牌的水笼头觉得性能良好吗?你买电力公司的电,是因为你用电力公司自有品 牌的插座觉得安全可靠吗?就连天然气,也只是燃气公司指定某些品牌的灶具是可以用的,也不是燃气公司的自有品牌,更不是因为你用那个品牌好用才去买燃气公 司的气。

  何况 IBM 甚至不一定想做网格计算的运营商,而是向运营商提供技术和设备的供应商,和现在的爱立信一样的角色。

  最后说联想高层的那个“透露”,这句话的如何就成了对你文章结论的暗示呢?这件并购案单就它表面的意义,已经足够联想高层称之为“产业内大型战略合作”了,“暗示”之说,来由何在呢?
  大家不能再用原来对联想的印象判断新联想了。

  这次合并是一次脱胎换骨,至少新联想会进驻一大批 IBM 的管理人员,如果说有企业文化的磨合,也不会是联想取代 IBM,而更有可能是 IBM 影响联想,这种影响很有可能是潜移默化地自发进行的,毕竟,IBM 有成熟的企业文化,每个 IBM 员工都有 IBM 企业文化的烙印,联想没有。

   我对杨元庆作出的不裁联想员工的承诺表示担心,这句话引起了大多数 IBM 员工的忧心忡忡,裁员是必然的,不裁联想,那么只能裁 IBM,但是哪边的员工更优秀?很明显是 IBM。如果是企业文化上的担忧,那么,联想没有余地选择不接受 IBM 的企业文化而保留联想文化,因为这家新公司在全世界有那么多分支机构,联想不可能把他们全数换成“联想系”,那样做的难度和风险不亚于联想自己打天下。

  我到更愿意相信杨元庆的承诺是为了稳定老联想军心,毕竟大本营不能动摇,否则一切都会散掉。

   若是如此,现在联想要做的,真的是要争分夺秒地做好对 IBM 员工沟通工作了,让他们知道,联想看重他们的价值,裁员也不会裁他们,在联想发展的前途至少不会比原先在 IBM 变得黯淡(这是很有可能说服的,只要联想步子走得稳,先保持 IBM 现状,稳住后再开始循序渐进地改革,那么最坏的可能性是和原先 IBM 一样,次坏的可能性是改革时有员工对改革不满而离职,而不会像现在会出现的员工大量非理性离职)。
  收购细节浮出水面,原来联想成为了 IBM 生态圈的一部分,就像 IBM 把客户的市场推广下包给奥美一样,它把桌面及笔记本电脑下包给新联想,而且,新联想的利润里,IBM 可以收回18.9%。

  这反而有点像 Sony Ericsson 的合并案,Ericsson 不欲在消费类市场拼抢,于是把手机部门拿出来,跟Sony合并了一个新公司,这样,新公司可以专注于消费类市场,Ericsson 可以专注于技术和行业市场。可喜的是,这个合并案很成功。

   同样,IBM是一个“innovation company”,PC 业务已经不符合 IBM 的价值了,既然 IBM 不会投入地在消费类市场拼抢,不如把它独立出来,让新公司可以专注于消费类市场。新联想,总部在纽约,CEO是IBM高管,大股东是IBM,很难不让一些 人怀疑是联想收购了IBM,还是IBM收购了联想。本质上来说,是IBM拿全球PC业务-6.5亿美金收购了联想集团18.9%的股份。

   这是好事,如果真是和人们预先概念中一样的收购,很难相信杨元庆和现在联想的团队有能力驾驭世界各地的 IBM PC 和笔记本部门,现在新公司得到了(不是“联想”得到)IBM 的管理能力,得到了一些研发能力,得到了全球渠道,得到了IBM的优秀员工(联想在国内几乎永远只能招到 IBM 们挑剩下的员工,而现在,这也算出了一口恶气?),得到了原来的客户(虽然他们可能会流失,但现在的合作方案是非常有利于稳定客户信心的)。无论如何, IBM 看来并不是打算卖掉包袱就任其自生自灭了,联想也不是不管自己能否消化硬着头皮吃到嘴里再说,双方还是理性地讨论出了一个能确保新公司发展的方案。

   被收购,联想是否“买的不如卖的精”?不尽然,这可以说是是一个双赢了,如果认为联想是一家公司,那么获得了IBM这样一个好股东是很好的事情,何况, 若不是 IBM 一意放弃消费类市场的的同质竞争,怎么会只要求新公司(这个几乎是由 IBM PC 和笔记本部门组成的公司)18.9%的股份,难道在新公司中联想的比重占到了81.1%,就算算上了6.5亿美金折成股票,难道新公司中联想的比重占到了 60.6%?显然没有,因此,IBM的战略放弃仍是联想当头掉下来的的一大块馅饼。联想不亏,新公司不亏,只是联想一夜之间走出国门了,成为总部在纽约、 CEO 是老外的国际企业了,这变化太突然,有些民族自豪感很强的人一时还接受不了。

  联想作了那么久的梦,一夜之间实现了。
  IBM是一家这样的公司,它习惯营造一个庞大而完善的生态圈,然后让自己在这个生态圈中游刃有余。

  就像一种新物种的引入将对整个生态圈的平衡造成不可预测的影响一样,联想收购IBM PC业务将对IBM营造的生态圈造成很难想象的巨大影响??这次不仅仅是新物种的进入,而是生态圈的核心物种被替换了。

   能列举的就有很多,蓝色快车是IBM在中国的售后服务合作伙伴,基本上IBM的售后服务从接电话开始全部外包给蓝快,而IBM的维修服务也是蓝快几乎是 全部的业务来源(蓝快在最近才开始寻求独立的业务)。联想收购IBM PC业务之后,蓝快怎么办?联想有自己的服务队伍,难道蓝快就眼睁睁看着PC部分的业务丧失?我想IBM的用户也不希望看到自己的IBM电脑由联想来维 修,或者联想丢掉自己的服务队伍,或者把自己的服务队伍和蓝快整合,这又出了问题,蓝快是IBM和铁道部合作的企业,联想是否要入股?这是在中国,国外联 想没有自己的服务队伍,而很对情况下IBM是自建服务队伍的,那么联想和IBM共享服务队伍?

  再说经销商,辛辛苦苦成为IBM五星代理的经销商,难道要全体转型为系统集成服务提供商?同理联想也有自己的渠道,渠道也确实是联想的优势之一,从什么角度讲,联想也没有必要收编IBM的经销商们。

   奥美广告不仅是IBM的广告商,更是IBM关系紧密的合作伙伴,他们对IBM的产品、理念已经有良好的理解,并且为IBM提供360度品牌管家服务,换 句话说,IBM目前的市场形象,很大程度上是奥美参与塑造出来的。联想的广告商是谁我不知道,但从广告水平来看,基本上可以排除奥美的可能性。那么奥美是 不是也要丢掉一笔生意了?

  如果上述合作伙伴以及不计其数的其他合作伙伴都因为此次收购而退出,IBM PC的价值也就减少了一大半,这种情况发生的话,联想的收购行为不仅没有使自己提升,反而使IBM下降,那么买来的充其量也就是个现有的市场占有率,而且 这市场占有率是可预期将随价值下跌而下跌的。那么联想就只能硬着头皮进行和DELL竞争低成本的“mission impossible”了。市场不需要两个DELL。

  当然,如果联想整合了这些合作伙伴,将使联想真正获得巨大的价值提升,成为其鱼 跃龙门的重大一步,真正加入高水准的国际俱乐部。但是,联想能做到吗?IBM的号召力来自其技术、标准、以及永远在推广新理念的领导者地位,在产业链里, IBM可以永远是架构者和最大的利益获得者。联想仅仅得到了IBM的规模,能有这样的号召力吗?能保证不会沦为产业链里其它巨头的跟班吗?

  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