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静写的文章,从她的文字看来,她本人在无法获得被指证方信息时,不会这样做。
但这个问题仍然应当单独提出来强调。关于平衡,即使并非完全不理会,而是将“拒绝透露”作为对立方的一种态度进行报道,也绝非话语权的另一半。
当报道出现“某方拒绝接受采访”,或故作公正地把挂断电话的过程原音重现于屏幕时,媒体向公众展示的,究竟是话语权的“另一半”呢,还是话语权的“这一半”?仅只提供这一信息作为平衡,是否带有自欺欺人的成分?
柴静说:
我们也许没有机会采访被指证方,但是我们有没有对自己获知的一方信息尤其是核心事实存疑?我们能不能站在对方立场上向报料人发问?有没有穷尽各种技术要素,体现出尽可能去寻找对对方有利证据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