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即美德

Thinking as a Virtue

这是一片反驳的文章,所驳的是李明顺先生的《IBM有大智慧 未来五大预测三大理由》,原文地址:http://www.blogchina.com/new/display/58534.html


  这位李先生看来是有些偏执,非要认为 IBM 没有消费市场的品牌载体就会死。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捧着品牌载体这个概念如获至宝。

  没错,所有公司都需要品牌载体,但是不是所有公司都需要一个在消费市场的品牌载体。

  我们按照你的文章的顺序来说吧。

   关于 IBM 的 ON,IBM 的 ON 是面向企业的,这个开关的符号由奥美帮助 IBM 设计出来,目的是让企业觉得 On demand business 实现起来像打开开关一样简单,由此可见, ON 这个标志并不是为了靠近前台消费市场,相反是完全针对企业市场的。IBM 完全没有必要搞出一个比喻来让个人消费者觉得使用 ThinkPad 像打开开关一样简单。

  惠普的 + 其实也是一样,让企业知道和惠普是一种合作的关系,惠普会了解他们的情况,帮助他们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案。与 IBM 不同的是,惠普把这个加号大量地应用在消费类市场的广告上了,事实上“您 + hp”的说法相当地牵强和无力,似乎只是为了附会惠普的新概念。

  惠普让别人觉得“+”是为了力推“消费电子”,吸引年轻人,这就是消费类市场冲淡它原先的品牌内涵了。回忆这个概念刚推出的时候,“大英博物馆 + hp” 远远比 “您 + hp” 更能解释的通,因为那幅画确实是hp和大英博物馆一起想办法恢复的。

  IBM 为什么要像惠普一样被个人消费市场冲淡了原先的品牌内涵?IBM 幸好有奥美的360度品牌管家,没有把面向企业的On demand 红色开关到处滥用在消费类产品的广告上。

   你的文章里说甲骨文等等的公司“不能指望一个普通的传统企业主去预知它们”,所以需要提供一个品牌载体让大家知道。现在的传播方式已经由大众传播转向分 众传播了,也就是说,如果我需要让你知道,我就会在你的视野范围内传播。目前这些公司没有向传统企业主传播,因为需要传统企业主知道的不是他们,按照分工 发展的趋势,传统企业主只需要知道系统集成服务提供商而不是数据库生产商,他只要知道自己的需求,就有人知道哪家公司的产品适合他。

  举个例子来说,在美国,药品生产商是应该向吃药的人进行宣传呢还是应该向私人医生进行宣传呢?当然是医生。(这个例子在中国未必适用的原因涉及医疗体制,不赘述了)

  说一下你举的思科的例子,思科是在卖电话机吗?不是。思科是在卖电话机后面那套系统,这也是面向企业的。不是老板买来一个思科IP电话机在家里插上线就能用的,那又是要在公司内部部署一套系统的工程。

   爱立信的例子,有人会因为索尼爱立信的双面手机设计新颖质量不错而去联系到爱立信的水平吗?没有了。索尼爱立信的形象已经完全区隔于爱立信了(倒是更容 易让人联想起索尼),这使得现在的爱立信成为一个清晰的技术先导和专业设备供应商形象。当年爱立信拾把新公司的命名权交给sony的,因为sony的 walkman、playstation等品牌都命名得相当成功,可见爱立信并没有寄希望于新公司的商标里还保留 ericsson 这个单词。

  Yahoo的例子,Yahoo是面向个人消费市场的品牌。

  关于 “IBM + 苹果 + 联想”对阵“英特尔 + 微软 + 戴尔”的假设,IBM的确是要摆脱作Wintel下游的命运,但不是扯起一个与之拼杀个人消费市场的阵营。

   IBM 推 Linux,是因为 IBM 只有在开源的系统上作开发才能有 100% 的控制权,而不会受限于微软提供的接口。如果Wintel 的东西足够好,可以满足 IBM 的全部开发需要,很好地整合入 IBM的整体解决方案,IBM 是不会自己做一个芯片出来去进行短兵相接的直接竞争的。这也就是 IBM 一直并不显得是一个很有侵略性的公司的原因。

  IBM 对数字领域的兴趣也仅限于向数字领域的公司提供技术和芯片这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内容。把数字领域的公司挤到像现在被 Intel 挤兑的 PC 厂商一样的地位。

  数字领域是潮流,IBM 就是喜欢做淘金潮里卖牛仔裤发财的人。

   关于网格计算。IBM 推动网格运算,与 NC 作为品牌载体完全没有必然联系。请问你买自来水厂的水,是因为你用自来水厂自有品牌的水笼头觉得性能良好吗?你买电力公司的电,是因为你用电力公司自有品 牌的插座觉得安全可靠吗?就连天然气,也只是燃气公司指定某些品牌的灶具是可以用的,也不是燃气公司的自有品牌,更不是因为你用那个品牌好用才去买燃气公 司的气。

  何况 IBM 甚至不一定想做网格计算的运营商,而是向运营商提供技术和设备的供应商,和现在的爱立信一样的角色。

  最后说联想高层的那个“透露”,这句话的如何就成了对你文章结论的暗示呢?这件并购案单就它表面的意义,已经足够联想高层称之为“产业内大型战略合作”了,“暗示”之说,来由何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