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舸

德不孤,必有邻

   这一阵学外语,本来应该是挺紧和挺功利的一件事情。但是到底把持不住自己,从“努力靠谱”慢慢变成“全面接触”了。结果,牛年马月以前一位为我好的女生(现在也为我好)为了让我的英语靠谱一点,送给了我两本据说是很适合学外语用的小说,一本叫《爱情故事》(Love Story),一本叫做《男人女人和孩子》(Man Woman and Child),结果我的英语还是没有任何长进。虽然是自己的英语程度太差,基础不行;但是当时主观的不喜欢也是很重要的。这种对英语的排斥感从我初中毕业一直到我大学结束。历时和抗战有一拼。为什么如此说,就是因为像这两本书,我的弱智英语水平竟然还能看下去。结果,因为看了一些,就看不下去了,甚至达到有点恶心英语的地步了。据她说,这两个作者还是在美国挺有名的一个作家,要是拽点洋文,他是一个非常successful的人。这个译为“埃里奇·西格尔”(Erich Segal)的大叔有着一个非常耀人的简历,哈佛毕业,耶鲁任教。喜爱体育运动,给披头士写过剧本。单单看这个简历,就足以满足广大布尔乔亚们的意淫。他简直是广大“作男”和“作女”们的梦想大成。更加好的是,他的小说也使他成为美国的“海岩”(错了,那大叔比海岩出道儿早)。而这个美国家喻户晓的通俗作家还不像海岩一样,经常写点儿危险的事。他就是在写那些很布尔乔亚的做作无聊得让人发指(头发瘆麻了,骨头瘆酥了)的东西。当初由于没有看过,又因为觉得里面的单词比较简单,结果,就读了那个听说感动得赚足千千万万美国人眼泪的Love Story。然后我就有以上症状了。于是放下很久很久没看,到了牛年马月以后的这几天,竟然看完了。我真是一个天才!!!(虽然我没有胆量再看完那位大叔的另一杰作——《男人女人和娃》了)。其实这的确是对自己忍受力极限的一种挑战,和吃不加盐的十块儿大白肥膘一个效果。但是,由于学累了,长夜无那,忽然想起不久的此种经历,就把这个故事在下边侃侃吧。    《爱情故事》的大概内容就是有一个身出富贾名门的公子哥在哈佛读书,年轻气盛,光彩招人,总之一句话,让那些女生们每天意淫一下的“白马王子”形象。结果他遇到了一个“灰姑娘”,那个灰姑娘像简·爱一样自尊自强,反正就是一句话,她不买他的账。结果,公子哥就被迷上了。故事写到这里,很明显,就是一个“灰姑娘”的套路(好听说就是《简·爱》套路)。写到这里,他似乎满足了那个阶层人们的全部欲求,男人完美,女人自强,而且用自己的“自强”,面子十足的登上了“新的台阶”。可是这样的故事太多了,老美们也和咱们国家情况一样,“诗多好的少”,一般货色都会编这个。    所以,我们的埃里奇大叔就琢磨出来后边儿的法子了。他们遇到了“封建家长势力”的打压。公子哥的有钱爸爸看不上出身贫寒的“灰姑娘”,千方百计阻挠两个人相好。看到这里,注意,有点《梁祝》的法儿了吧,看看,世界人们的心理是差不多的,在中国这个故事大概也能引起广大痴男信女们的共鸣。    当然,他们不吃这一套。结婚了。美国老爸这回可和中国老爸不一样了(这就是考试中所传说的“文化背景不同”),竟然给他们断饷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起奋斗,自强不息。看到这里,美国年轻人大概更会感动,因为听说他们提倡个人奋斗,所以,作者又满足了“奋青”们的心理欲求。而且,作为女读者,就更喜欢这个了,第一,有一个真爱自己的“白马王子”肯和自己吃糠咽菜,这是多了有真情,感人的地方啊。这又是多少女人(女孩)“心所欲者”啊。进一步,这又说明自己有多大的魅力啊(道德和精神以及其他各方面的魅力)。再提一个这时候不好提的一点,谁不欲期那个“白马王子”会重返“王宫”呢?虚伪的人们当然心知肚明……这样,“患难见真知”有了,“完美结局”也只是时间问题。到这里,作者真是集天下人之所欲之大成了,这样的谄媚作品,如此令人发指,的确堪称精品。    可是还不算完,我们的灰姑娘为了公子哥能够进入研究生院,宁愿作出牺牲,打工养活公子哥,保证他的学习。这里,我看到了一个迷倒千万中国古代劳动人民以及现在广大喜爱戏曲的农民兄弟的路数,即“蔡二郎赵五娘套路”或者可以写为“赶考举子和糟糠之妻套路”。当然,到中国一般是女人赡养公婆,自己不吃省吃俭用给丈夫进京当状元做后勤。或者是小姐“花园赠金”,暗中资助心上人金榜得中。结果发现,这招儿对美国人也有用。看来,咱们中国的哈巴狗们整体叫唤“全球一体”,“世界人”不无道理,这个套路从宋元明清到南北战争,从河南省的农家小院到马萨诸塞州的哈佛校园,都是“通吃”的呀。    可是写到这里,下面又出现了东西方文化的不同。一般中国戏曲的套路,在举子金榜得中之后,无论有什么波折,到最后都是大团圆(陈世美之流是早期作品的遗留,在中国古代的“哈佛才子”们的打压下,很快就成了大团圆一统天下了。)但是人家美国人,有所谓的“悲剧传统”,故此,在公子哥开始时来运转的时候,我们的大老姐病死了。于是,完成了赚足泪水的工作。其实我觉得这倒可能满足很多“成功男士”的理想。多少成功男士是显性或者隐性的陈世美呀。创业时候有个“糟糠之妻”,到了功成名就,虽然有“糟糠之妻不可弃”一个道德信条,但是就不一定真的觉得这个“糟糠之妻”怎么好了。当初我们的老革命进城之后,经常有“赵五娘”从乡下来“千里寻夫”,结果发下这边都有家有口了。所以,那些老领导有好几窝孩子都成了常事了。其实这只是一个古代的延续而已。古代的“田舍郎”一旦成为了“状元郎”,经常就是……但是我们国家的读书人是深受儒家道德影响的,所以那些古代的“哈佛才子”们就编织除了大团圆的套路(或者说是童话),无论是不是虚伪,总之顾及到了道德,还竟然成为中国人戏剧的固定套路。    可是人家老美更狠,直接死掉。    谁知道那个“永恒的哀悼着”他的爱妻的人,心里怎么想的。或者他从“衙内”成为“老衙内”之后会怎么想。还记得卢敏老师曾经和我们说过中年男人的“三大理想”——升官、发财、死老婆。    于是乎,我感到其实老美比咱们古代的儒家更虚……    当然,对于一个喜爱悲剧,或者喜爱此等布尔乔亚小说,或者喜爱等等等等,总之有一个点喜爱的人,都会痛斥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简直是一定的……    看了这个《爱情故事》,觉得被王世贞评价为“令人做秽”(今译:令人想吐)的道德说教戏《五伦全备记》真是很不错的一个作品,简直太能让人看下去了。我在想,其实许多青春偶像剧是这个路数。可是一般都是什么商人,家族企业,很少狠到让主人公“学在清华,玩在北大,死在理工大”的地步。从这方面来说,一方面可以认为老美的布尔乔亚阶层更认这些大牌学校,更以此为dream;而那些大学在美国人眼里的地位更高(美国这个套路的主人公经常身出名校,中国就是什么X氏集团了)。一方面也可以认为老美的知识分子的肉麻做作和恶心的“令人发指度”实在更胜我国知识分子一筹。可能是我国知识分子的地位和吸引力还没有达到美国人那个地步,不然也许比他们更加发指,也不得而知了……其实,在培养兴趣方面,也有我自己的问题。我为什么一开始看了这一本呀。在以前,我曾经迷恋于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感动于他的《白牙》,震撼于他的《热爱生命》,忧伤于他的《一块牛排》。如果让我选出世界上我最喜爱的前三位小说作家(包括中国),我会毫不犹豫的说出:肖洛霍夫、杰克·伦敦、加西亚·马尔克斯这三个名字,连顺序都不变。当然,我都是通过中文了解他们的。但如果说由于单词量多,捧着一本《伊利亚特》或者《圣经》是不切实际的行为,杰克·伦敦等也太难的话,我还可以看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嘛(新东方强烈推荐,中学词汇搞定)。我看完那本《爱情故事》之后,终于在前几天也买到了《老人与海》,看了,有一些生词,查了。虽然开始由于查字典而不爽,可是最后,竟然,爽了。我忽然觉得,其实人家外国人也不是每天吃“垃圾食品”的,那些诡异的爱好,只是布尔乔亚们的爱好罢了。听说外国持续销量最好的书除了《圣经》之外,似乎就是《傲慢与偏见》,可见他们的那个阶层的强大和它的影响力了。那些受过“不错”的“普及教育”,“有那么点儿”知识和文化,有着和那个强大社会阶层相吻合的“共性”与“个性”的无聊人们。在不愁吃穿的情况下,在繁忙的白领工作当中,大概都会在厕所或者什么地方放上一本《傲慢与偏见》或者《爱情故事》,以此愉悦与刺激自己像单细胞一样敏感的神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