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舸

德不孤,必有邻


当明亮的阳光划破一切,落地窗外雨一般的风声。静静的看着窗前的菊花,菊花盛开。
但是阳光是冷的。屋子是空的。屋子太大也显得冷,一个人的时候。我到画室去看书,一出门浓绿的树向一边倒着,一路落叶缤纷。我是顺风。
到了学校的电梯里,两个妖艳而美丽的女人,不顾。走在过往画室的走廊,对面走过一个端庄的女孩,不顾。快到画室门口,一位很有气质而得体的低胸装女孩,走了过去,她不顾。
快来暖气了,能听到管道里一阵阵水声。
收到一条短信,说,“不过深秋也有瓦蓝的天暖和而灿烂的阳光和金色的树,我在植物园里随便照的呵呵”我知道你一直没有变。还是那个比艾米丽要可爱一千倍的姑娘。我在你身上看不到他们庸俗的面容,庸俗的世界观,庸俗的一切。虽然,你有时候不想再多说什么,为了适应这些沉重的灰尘,你也要把自己的光明包裹起来。
虽然风很大,但是我渐渐感到了一种醉人的秋天的美,在北京很难有的明亮的阳光,和明亮的树,黄叶和红叶的搭配和点缀,一切美在我的周围,我怎么能像机器人一样视而不见。
于是,我拥有了这个美。世界并没有因为人类社会的灰色沉重而变灰,也没有因为我的灰色沉重而变灰。但是我似乎可以抛弃这沉重的躯壳,而暂时欢乐在这美当中。
但是,一个在包裹在灰色沉重中的明亮,短信给我一眼蓝天,金色的树! 我不需要什么别的救赎,这就是我的救赎。
前天,一大早和张一体到北外听课。中午,到了中戏。然后在图书馆度过了一个充实而乏味的下午。当然,在学习之余,幸运的发现学校后面一条胡同里的碟店(俗称“小男孩”)没有被拆,被拆的是隔壁。感到很高兴。然后到了晚上,原定去看音乐剧《伪君子》,结果因为别人推荐,到黑匣子看了一下表演系本科04级3班的毕业实习演出《圣井》。虽然这部戏时间比较短(从7:15—8:35),但是我为看到这部戏而高兴。因为我的确不能预期作为音乐剧《伪君子》能有如何的表现。而同时在北区黑匣子小剧场演出的《空镜子》是一部我已经看过连续剧的作品,这样也许会掺杂了别样的因素进来,以至于可能会干扰。总之,应该不如从一开始就作为话剧存在的《圣井》。当然,这也只是主观臆断。    而即便是话剧,也是有所区分的。《圣井》,也被译作《圣泉》(The Well of the Saints),是爱尔兰最好的剧作家约翰·沁孤(J· M· Synge)的作品。这个不是学戏剧或英语文学就差不多没听说过的名字的作家,实在是一个伟大的人物。他能够凭着篇幅短得不得了的一部小独幕剧《骑马下海的人》,就使自己在“爱尔兰文艺复兴运动(Gaelic Revival)””和戏剧与文学历史上占有自己不可替代的一个位置。但是,如果你稍微对他再深点了解,可能看到他的另一作品——《西方世界的花花公子》(又译《西域健儿》The Playboy of the Western World ),但是在他这个《圣井》,实在在他仅有的几部戏里面也是少有提及的。尤其在中国。    虽然在看完演出,寻找其原剧本看了一下之后,发现有一些出入,但是还是觉得没有看过剧本,就看一部话剧的那种“新鲜出炉”的感觉也是挺好的。当我和张一体在空空的黑匣子小剧场中等待开始的时候,我的期待就开始增高,毕竟,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看话剧了。    其实,这部戏的情节还是很简单的。以至于戏单上面的介绍的故事梗概只能用一些莫名其妙的大话、套话来填充篇幅。可是正如《骑马下海的人》,简单的情节并不影响整个戏的深刻和厚度。    简单来说,就是一对瞎眼乞讨的老夫妇——马丁和玛丽,两个人相守二十年,却从没有看到过对方的样子。他们互相夸耀着自己的样子,却只能幻想这一切的形象。直到有一天,村子来了一位圣徒,他有万能的圣水,在村民的簇拥下,马丁和玛丽接受了圣徒的圣水。于是,当然,他们重见光明。但是,在重见光明之后,他们却发现这个可以看见的世界并没有那么美好,世人丑恶,山河清冷,一切都不如想象的好。最要命的是,他们看到了互相的样子……    于是,两个人互相厌弃,而生活,社会的一切,都是那么冷酷绝望。直到,他们又失明了。失明,成为他们两个人走向一起的条件,甚至是他们幸福的条件,必要条件。而当众人又把圣徒请来,要让他们“永见光明”的时候,他们选择了拒绝。虽然圣徒和村民用了强制的办法(因为不接受这样的救赎就是离经叛道,就是背弃主,这个在西方基督教社会,尤其宗教影响比较大的社会环境里,属于“罪莫大焉”的事),但是,马丁还是把盛着圣水的圣杯打到了地上。所以,他们激怒了圣徒和村民,更把自己放逐于人了。    最后,他们两人紧紧相扶,走向了发大水的南方……    整个剧的意思就是这样。而使我感到的是一些点。当戏一开始,灯亮了,老两口瞎着眼在台上有些幸福,有些平庸,有些家常的谈话的时候,作为观众的我,就忽然有一种不安。这种不安首先是来自于对两人的怜悯,他们是盲人,是乞丐,是社会上最容易受到侵害和欺凌的人。他们本身的鹑衣百结,他们的盲人的现状,这都会使一个有怜悯心的人心有所动。而他们的快乐因其身份而变得脆弱,似乎任何一种入侵他们都没有办法抵抗,更没有办法维持这短暂的快乐。而且,因为如此,悲剧就更“似天边的黑云”一般在我们的心底投下某种隐隐的阴影。而另一方面,他们的这种一直相扶的温情,却从另一个方面打动了我。作为现代人却有着某种传统精神感受的我,虽然也许很难预期这样的人生,但是却为剧中的人感到高兴,同时,由于上述原因,这些又为担忧所替代。而让担忧更加深入,并且更加触动人心。    另一个让我感到忽然一动的点是他们重见光明的那一刻。在前一刻,圣徒分别让他们跪下,赎罪,然后给他们的眼睛滴下圣水。然后,在圣徒如同十字架般的祈祷姿势和祈祷声中,灯全黑了。一切都在失明般的黑暗之中。然后,一排灯光,不,是灯柱,像网格一样,划破黑暗,把两个人照亮。两个人起先不适应,紧闭着眼睛,然后,慢慢睁开……这一切的动作,如同灯光定格的雕塑,而重见光明那一刻无法比拟的感觉,都在动作和表情上深刻的刻画了出来。这一刻,我感到了一种,可能是,救赎感。是一种如果人设身处地去思想在黑暗中,在永远的绝望和不能“看到”的情况下,看到了光明的那一刻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是如此的纯净,如此的带有精神性,似乎让人想到《圣经》最开始写的“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一般。而这网格的光柱,如同春天,如同一切的美好一般。让人感到希望,而正是不是满台皆亮,才更让人感到这光的绚烂和可贵。毕竟,人们都知道,白天,当光无处不在的时候,人们对于光的感受是可以忽略的,但是对于划破黑暗的晨曦,与沉入地平线的余晖,人们总是感受深刻。    当然,当他们互相见到的时候,一切都转折了。一切都似乎被消解了。而相应是是一个冷酷的世界的重新建立。当希望再次出现的时候,就是他们又失明,并走到一起的时候。而第三个让我感到被触动的地方,是圣徒的表现。他开始是好言劝说,听到拒绝之后是惊诧,然后是各个击破。当马丁强硬的表示拒绝以后,他转向玛丽。玛丽被说动了。当然,被说动的理由是她可以看住马丁。而当他们被强行拉开,马丁苦苦哀求不成的情况下(这时候总是把“冲动是魔鬼”的圣徒已经怒了,暴走了,小宇宙爆发了。他指使村民和手下人对马丁实行了革命时期特殊政策),于是马丁转而也要求滴圣水,要求“救赎”,要求听圣徒的话。然后,当然的,圣徒H了,爽了,自信满满了,说教了。把刚才刚“划清界限”的“阶级敌人”重新拉回来了,于是,感人的“阶级弟兄大团结”出现了。这时候,全场的人都笑了,是一种不可言传,心照不宣的笑。我忽然想起了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的《一九八四》(Nineteen Eighty-four),这个猴子推荐以后我才看的书。对于我们这些多多少少在某种程度有“马丁经历”而且深刻理解“马丁模式”的人们,这是多么生动的一幕啊。在戏演完后,有位朋友私下跟我说,有了那一段,太暗示了,这个戏还能让演,真是……    而更好的是当马丁打掉圣水之后,“圣徒”简直可以用“凶相毕露”来形容,虽然这在我们周围,和有着宗教情结的人身上经常屡见不鲜……这样生动的演出,揭露基督教对人性的扼杀和压制,简直是活教材……    最后,一个感人的点就是结尾。从戏一开始,舞台布景就非常简单,空的舞台,只有一个井和一个横的树墩。两边是黑幔,后边是一个黄色调有些横纹的布景墙。墙上的纹总的来说就是像墙砖,或者墙上面的灰腻子。但是有些深浅,又似乎暗示了一些远景。在墙的右下,有一个门,只在一场用过。一般隐在色调和纹路里面,没有别的作用。而一开始墙是正直的,慢慢,随着剧情,确切的说是随着对人物的压迫越来越厉害,墙向前倾斜了。倾斜的很不舒服,让人有一种它要倒的感觉。而下面越来越局促的空间和夹角,更增添了这样的作用。    而当马丁和玛丽离开众人,要到南方去了的时候。墙倒了。后面是一个抽象的背景,很艳,很诡异。浅紫和深紫,还有块块的明绿,包括地板(前一堵墙的后面)都是这样的。而且,灯光也变成红的,发些紫。一切都让人感到的是某种不安。的确,发水了……而在这样又有些梦幻般的情景之中,我们不止是感到两个人相携相扶的感受和发大水的现实联想,而是更多,难以说清的感受,特殊的感受。这样的布景使我想起了某些日本的名导演的电影,比如《影子武士》之中影子武士在油画般浓墨淡彩的平面感背景下的离奇的梦,和《怪谈》里面挂满天空的眼睛……可以说,这个戏的舞美和灯光也是非常出色的,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他们是在分别的独自创造。因为,最后的这些感受,已经不是戏剧剧情,人物关系,人物本身等等可以给我们的了。这是舞美等所呈现的特殊效果带来的特殊感受。    我在上面简单说了我有所感触的几个点。现在,能够被“点”所触动,已属不易。的确,可能这也是学习或渐渐了解到戏剧的一些事情之后所带来的弊端吧……不过,我还是非常高兴度过了一段非常愉快的时间。毕竟,这样的时间也不多见了。文章引用自:
又是一个月,想起上个月,不寒而栗。
又是一个月,这个月安安静静的弄外语,而已。
总是幻想以后会更好,其实,只需要,物理的,努力。
可笑的生活,用玩世不恭也好,用宏大叙事也罢,都没有更多的意义。
现在,累得像狗,晕得像泥。
这么多这么多的时间和生活,都消失在倏然梦里。
也好,也好,没有太多执着,没有太多着迷。
就能看清身边的东西,也就有可能相对的,看清自己。
   七月又到了。
   我最喜欢的季节就是秋天,而最喜欢的月份就是七,八月了。因为最喜欢的节,是在这两个月里面。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节是中秋节。因为那给我留下太多美好的回忆(相对于春节)。然后是七夕,不但是因为刘巨德伯伯所画的关于牛郎织女的传说,更是因为,那是老爸的生日(呵呵,要是按西方算比较好,狮子座,强悍一点的样子)。去年老爸比较高兴,因为是闰七月,可想而知,两个生日……第三重要的春节,春节里面有个重要的活动,就是除夕快十二点的时候和商英哥哥等几人开车到远郊区放炮仗,当然,这是禁放时期的遗留。由于现在让随便放了,今年去的时候,都没什么人。可是还是维持传统,买了可以点一里多地的炮仗,结果很有“猎火一川明”的效果。这种一年之中最重要的洗干净晦气,让自己全新的感觉。对于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商英哥哥也总是强调这个的重要性……然后呢,就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个节日,和春节不同,这个节倒是有一点“晦气”,就是七月十五,道教叫“中元节”,其实是一个传统的佛教节日,“盂兰盆节”,又叫“鬼节”,听说日本人拿这个当春节过,变态。不过,无论怎么说,在七月十五的广化寺参加盂兰法会,还是一年当中很值得记的一件事情。由于我的许多美好记忆都是在七月和八月的,而许多都和七夕,盂兰和中秋有关,所以,对这一个时间段就更加的有感情了。现在,到了“鬼月”的七月,到了“流火”的夜晚。真是有一种妙不可言的感觉。当然,这种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感觉,许多人都有,更有一些与我曾经一起在七月和八月的人更是差不多有时会和我一样感受。但是,秋鸿有信,春梦无痕,有些事情,也未必可知了……
   今天,跟郑旭短信说七月好呀,每过七天一个节。她马上反应,那七月廿一呢。于是突发奇想,说咱们自己造个节——“流火节”,其实不确定《诗经》里面的“七月流火”是不是和现在的相符合,但是,立秋之后的这种非常不同的心理感受,是很适合体验这个古朴而浪漫的词的。于是,这个节就诞生了。七月廿一,望大火西下,列肴脍,佐酩酪,咏以连卷,茗以流觞,仰弦下之月明,俯新秋之桂藻,也自有一番情趣。虽然可能感望小孚,但是也应该无伤其质,呵呵。
   这样,在七八月份,就有四个节了,真是……呵呵呵呵呵。其实在这个人鬼相杂的月份里面,有什么事情能够伤其“质”呢?不过要说,也是有的。titi要去美国当农民了,去一个据说有着朴素的“赶集传统的”小镇。但是大学似乎比小镇还要大,结果,我直接想到了以前去过的拉卜楞寺……宇静呢,要去一个靠近加拿大的“寒冷地带”,好像不是村里而已。而此去经年,都是令人真实在舍不得的人呀……还有我们的雯雯(这里就不叫“老范”了),要去一个吃蜗牛的地方,远离我们的骚扰(残恨~~~),让那个地方的流氓(那个地方最出名的特产)去骚扰了,一想起这一点,恨在脑里气在心上呀。真想在你们走之间更多的在一起呆呆,因为毕竟是远隔重洋,和七夕似的,一年回来一回不错了。去年那种闰七月的好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呀……虽然是说我们是现代人,海内知己,天涯比邻,可是,该郁闷还是郁闷,该难受还是一样。就像本心,这次不但同学聚会,和亮亮,豆豆聚会见面,而且还和本心在北大舒舒服服看了两场北昆的昆曲演出。可是当忽然有一天,我鬼使神差的给他发了一条短信,问什么时候走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在机场的路上……结果,这回在魅力无穷的七月,三位“新女性”一路“丽人行”走向远处的地平线……
   算了,不想了。其实想开了,什么时间都在一起,什么地方都是“欢乐谷”……当然,不是周六和周日的“欢乐谷”……
   呵呵呵呵,就写这些吧,给七月一号,也给我所亲爱的人们:)这个不太真切的七月,你们也会在这里或者那里感受同样的感觉吧:)
   这一阵学外语,本来应该是挺紧和挺功利的一件事情。但是到底把持不住自己,从“努力靠谱”慢慢变成“全面接触”了。结果,牛年马月以前一位为我好的女生(现在也为我好)为了让我的英语靠谱一点,送给了我两本据说是很适合学外语用的小说,一本叫《爱情故事》(Love Story),一本叫做《男人女人和孩子》(Man Woman and Child),结果我的英语还是没有任何长进。虽然是自己的英语程度太差,基础不行;但是当时主观的不喜欢也是很重要的。这种对英语的排斥感从我初中毕业一直到我大学结束。历时和抗战有一拼。为什么如此说,就是因为像这两本书,我的弱智英语水平竟然还能看下去。结果,因为看了一些,就看不下去了,甚至达到有点恶心英语的地步了。据她说,这两个作者还是在美国挺有名的一个作家,要是拽点洋文,他是一个非常successful的人。这个译为“埃里奇·西格尔”(Erich Segal)的大叔有着一个非常耀人的简历,哈佛毕业,耶鲁任教。喜爱体育运动,给披头士写过剧本。单单看这个简历,就足以满足广大布尔乔亚们的意淫。他简直是广大“作男”和“作女”们的梦想大成。更加好的是,他的小说也使他成为美国的“海岩”(错了,那大叔比海岩出道儿早)。而这个美国家喻户晓的通俗作家还不像海岩一样,经常写点儿危险的事。他就是在写那些很布尔乔亚的做作无聊得让人发指(头发瘆麻了,骨头瘆酥了)的东西。当初由于没有看过,又因为觉得里面的单词比较简单,结果,就读了那个听说感动得赚足千千万万美国人眼泪的Love Story。然后我就有以上症状了。于是放下很久很久没看,到了牛年马月以后的这几天,竟然看完了。我真是一个天才!!!(虽然我没有胆量再看完那位大叔的另一杰作——《男人女人和娃》了)。其实这的确是对自己忍受力极限的一种挑战,和吃不加盐的十块儿大白肥膘一个效果。但是,由于学累了,长夜无那,忽然想起不久的此种经历,就把这个故事在下边侃侃吧。    《爱情故事》的大概内容就是有一个身出富贾名门的公子哥在哈佛读书,年轻气盛,光彩招人,总之一句话,让那些女生们每天意淫一下的“白马王子”形象。结果他遇到了一个“灰姑娘”,那个灰姑娘像简·爱一样自尊自强,反正就是一句话,她不买他的账。结果,公子哥就被迷上了。故事写到这里,很明显,就是一个“灰姑娘”的套路(好听说就是《简·爱》套路)。写到这里,他似乎满足了那个阶层人们的全部欲求,男人完美,女人自强,而且用自己的“自强”,面子十足的登上了“新的台阶”。可是这样的故事太多了,老美们也和咱们国家情况一样,“诗多好的少”,一般货色都会编这个。    所以,我们的埃里奇大叔就琢磨出来后边儿的法子了。他们遇到了“封建家长势力”的打压。公子哥的有钱爸爸看不上出身贫寒的“灰姑娘”,千方百计阻挠两个人相好。看到这里,注意,有点《梁祝》的法儿了吧,看看,世界人们的心理是差不多的,在中国这个故事大概也能引起广大痴男信女们的共鸣。    当然,他们不吃这一套。结婚了。美国老爸这回可和中国老爸不一样了(这就是考试中所传说的“文化背景不同”),竟然给他们断饷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起奋斗,自强不息。看到这里,美国年轻人大概更会感动,因为听说他们提倡个人奋斗,所以,作者又满足了“奋青”们的心理欲求。而且,作为女读者,就更喜欢这个了,第一,有一个真爱自己的“白马王子”肯和自己吃糠咽菜,这是多了有真情,感人的地方啊。这又是多少女人(女孩)“心所欲者”啊。进一步,这又说明自己有多大的魅力啊(道德和精神以及其他各方面的魅力)。再提一个这时候不好提的一点,谁不欲期那个“白马王子”会重返“王宫”呢?虚伪的人们当然心知肚明……这样,“患难见真知”有了,“完美结局”也只是时间问题。到这里,作者真是集天下人之所欲之大成了,这样的谄媚作品,如此令人发指,的确堪称精品。    可是还不算完,我们的灰姑娘为了公子哥能够进入研究生院,宁愿作出牺牲,打工养活公子哥,保证他的学习。这里,我看到了一个迷倒千万中国古代劳动人民以及现在广大喜爱戏曲的农民兄弟的路数,即“蔡二郎赵五娘套路”或者可以写为“赶考举子和糟糠之妻套路”。当然,到中国一般是女人赡养公婆,自己不吃省吃俭用给丈夫进京当状元做后勤。或者是小姐“花园赠金”,暗中资助心上人金榜得中。结果发现,这招儿对美国人也有用。看来,咱们中国的哈巴狗们整体叫唤“全球一体”,“世界人”不无道理,这个套路从宋元明清到南北战争,从河南省的农家小院到马萨诸塞州的哈佛校园,都是“通吃”的呀。    可是写到这里,下面又出现了东西方文化的不同。一般中国戏曲的套路,在举子金榜得中之后,无论有什么波折,到最后都是大团圆(陈世美之流是早期作品的遗留,在中国古代的“哈佛才子”们的打压下,很快就成了大团圆一统天下了。)但是人家美国人,有所谓的“悲剧传统”,故此,在公子哥开始时来运转的时候,我们的大老姐病死了。于是,完成了赚足泪水的工作。其实我觉得这倒可能满足很多“成功男士”的理想。多少成功男士是显性或者隐性的陈世美呀。创业时候有个“糟糠之妻”,到了功成名就,虽然有“糟糠之妻不可弃”一个道德信条,但是就不一定真的觉得这个“糟糠之妻”怎么好了。当初我们的老革命进城之后,经常有“赵五娘”从乡下来“千里寻夫”,结果发下这边都有家有口了。所以,那些老领导有好几窝孩子都成了常事了。其实这只是一个古代的延续而已。古代的“田舍郎”一旦成为了“状元郎”,经常就是……但是我们国家的读书人是深受儒家道德影响的,所以那些古代的“哈佛才子”们就编织除了大团圆的套路(或者说是童话),无论是不是虚伪,总之顾及到了道德,还竟然成为中国人戏剧的固定套路。    可是人家老美更狠,直接死掉。    谁知道那个“永恒的哀悼着”他的爱妻的人,心里怎么想的。或者他从“衙内”成为“老衙内”之后会怎么想。还记得卢敏老师曾经和我们说过中年男人的“三大理想”——升官、发财、死老婆。    于是乎,我感到其实老美比咱们古代的儒家更虚……    当然,对于一个喜爱悲剧,或者喜爱此等布尔乔亚小说,或者喜爱等等等等,总之有一个点喜爱的人,都会痛斥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简直是一定的……    看了这个《爱情故事》,觉得被王世贞评价为“令人做秽”(今译:令人想吐)的道德说教戏《五伦全备记》真是很不错的一个作品,简直太能让人看下去了。我在想,其实许多青春偶像剧是这个路数。可是一般都是什么商人,家族企业,很少狠到让主人公“学在清华,玩在北大,死在理工大”的地步。从这方面来说,一方面可以认为老美的布尔乔亚阶层更认这些大牌学校,更以此为dream;而那些大学在美国人眼里的地位更高(美国这个套路的主人公经常身出名校,中国就是什么X氏集团了)。一方面也可以认为老美的知识分子的肉麻做作和恶心的“令人发指度”实在更胜我国知识分子一筹。可能是我国知识分子的地位和吸引力还没有达到美国人那个地步,不然也许比他们更加发指,也不得而知了……其实,在培养兴趣方面,也有我自己的问题。我为什么一开始看了这一本呀。在以前,我曾经迷恋于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感动于他的《白牙》,震撼于他的《热爱生命》,忧伤于他的《一块牛排》。如果让我选出世界上我最喜爱的前三位小说作家(包括中国),我会毫不犹豫的说出:肖洛霍夫、杰克·伦敦、加西亚·马尔克斯这三个名字,连顺序都不变。当然,我都是通过中文了解他们的。但如果说由于单词量多,捧着一本《伊利亚特》或者《圣经》是不切实际的行为,杰克·伦敦等也太难的话,我还可以看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嘛(新东方强烈推荐,中学词汇搞定)。我看完那本《爱情故事》之后,终于在前几天也买到了《老人与海》,看了,有一些生词,查了。虽然开始由于查字典而不爽,可是最后,竟然,爽了。我忽然觉得,其实人家外国人也不是每天吃“垃圾食品”的,那些诡异的爱好,只是布尔乔亚们的爱好罢了。听说外国持续销量最好的书除了《圣经》之外,似乎就是《傲慢与偏见》,可见他们的那个阶层的强大和它的影响力了。那些受过“不错”的“普及教育”,“有那么点儿”知识和文化,有着和那个强大社会阶层相吻合的“共性”与“个性”的无聊人们。在不愁吃穿的情况下,在繁忙的白领工作当中,大概都会在厕所或者什么地方放上一本《傲慢与偏见》或者《爱情故事》,以此愉悦与刺激自己像单细胞一样敏感的神经吧。
《诗经·小雅·谷风之什·北山》
                              ——谨以此篇庆祝香港回归十周年

陟彼北山,言采其杞。偕偕士子,朝夕从事。王事靡盬,忧我父母。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
四牡彭彭,王事傍傍。嘉我未老,鲜我方将。旅力方刚,经营四方。
或燕燕居息,或尽瘁事国;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
或不知叫号,或惨惨劬劳;或栖迟偃仰,或王事鞅掌。
或湛乐饮酒,或惨惨畏咎;或出入风议,或靡事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