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宪法:最高效力
2 法律:低于1
3 行政法规:低于1、2
4 部门规章(国务院):低于1、2、3
5 地方性法规:低于1、2、3、上级地方法规
6 地方性规章:低于1、2、3、本级以上地方法规(4)、上级地方规章
注: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平行
地方性规章与部门规章平行,即不存在谁大谁小的问题。
7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
(1)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仅由地方的人大制定。
(2)经济特区法规由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
经济特区所在市不等于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是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一部分。像深圳市关内是特区,关外不是特区。因此,经济特区法规只能在经济特区范围内优先适用。例如:深圳市人大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只能在深圳市内的经济特区优先适用,即在关内地区优先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