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议及制度的人文内涵,人文对制度建立的重要影响及制度的实行对人文的重要影响,由浅述官僚制的一些弊端进而论及教育如何影响官员的能力及价值取向,并提到实现“自由”的一种可能。
一、制度的人文内涵——分餐制、聚餐制及其体现出的不同文化中官僚制的特点
分餐制和聚餐制[1]这两种不同的用餐习俗,或说用餐礼仪,尽管只是一种非正式规则,但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仍不失为一项重要的制度。目前,分餐制主要是在西方文明体系中实行,而中国则主要采取聚餐制。我们不妨设想一下这两种不同的情形:
在西方的宴会上,主人是具有绝对权威的。长长的方桌一头坐着主人,而长桌两侧客人依照主人的安排(往往依据社会地位、与主人的关系和性别)远近有别地落座;在正式的宴会中,客人的座次很早就会有事先的严格编定。每个人面前是同样的空盘子和自用餐具。开始用餐后,有秩序地用每道菜的公用餐具将需要的部分食物取入自己的餐盘,再开始用自用餐具食用;先拿取离自己近的食物,一般吃完一样再取下一样;远处的则需要邻座甚至再邻座的传递,但传递过程中秩序井然。整个用餐过程中,除了主人的开场白和邻座之间的偶尔低语,几乎是寂静的,每个人都在安静地享用自己的食物和私人空间。无论多么亲密的朋友之间,都不会有互相夹菜给对方的行为。如果喝酒,一般在正餐之前举杯。谈笑的时间则是饭后……
想一想西方的较为完善的官僚行政体制,同这餐桌礼仪有着不少相似之处:“座次”井然,听从主人安排,等级分明,秩序良好,氛围安静而理智;处理事务时,人人很清楚自己的需要,负责好自己的部分,领取自己的职责,也许会和“邻座”接个手,但决不会“给别人夹菜”,侵犯他人的私人专业事务和职责。在“饭后”(工作之后),才开始交谈、嬉闹,过私生活;但在“用餐过程中”(工作中),是无关私人感情地照章办事。而“主人”始终统领整个局面。层级化、专业化、制度化、集权化[2]——一次宴会简直是一个小小的官僚制运作范式——基于西方文明形态下的宴会和官僚制。
再想象一下中国的场景:大圆桌,满满摆着食物。围坐的人自然也是尊卑有序的,但是外人一眼看去,一圈的人似乎不分彼此,很难看出个中奥妙。开始用餐后,就是喧哗:觥筹交错,笑语连连,却暗藏机关;不时地起身敬酒、回敬;不时地相互夹菜——若是一帮同事同着上司,那么无论职位高低都可能互献这类殷勤,其中的玄机暗语往往当事人才明了。当然也有单纯的朋友相聚,满腔真情,肝胆相照,几杯酒下肚后就满口的两肋插刀在所不辞……筷子纷纷出击,常常一齐伸向某个“好菜”,很快就将其瓜分殆尽;而在热闹之中,几乎谁也搞不明白别人甚至自己到底吃了些什么。中国菜虽著名,聚会的主题却并不是菜,而是那种洋洋的热闹氛围,它总能熏红每一个人的面孔,让他们产生某种欲罢不能的归属感,也难怪贾宝玉要“喜聚不喜散”了。
而中国的官僚制又有一些怎样的状况呢?同样相似地可以发现,也许因为缺乏一个明确地落实权利和等级关系的“死”制度,或者虽有而执行并不严密,中国的等级制乍看是不明显的。尽管有官职的高低和实质上的强大集权,但表面看去上下级一团和气,“同坐一个圆桌旁”,且互有手段,“你敬我一杯我敬你一杯,你给我夹一口菜我给你舀一碗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充满潜规则和裙带关系。比起有着一套无关人情的标准程序的西方餐饮礼节(Table Manners),中国的餐饮礼节一部分学于西方,另一部分又是充满人情味儿的,互相的夹菜、劝酒,热热闹闹亲亲密密。这恰如同中国的官员体制部分地学自西方,而传统的人情、人际关系的力量也往往还有很大影响,“制度”却相对是一个“灵活”的东西了,所谓“规章是死的,人是活的嘛”。而互相夹菜,众人均直接往一个盘子里取食的做法,又可以模拟在行政管理中官员责任的不明确和各不同专业部门之间互相干涉的现象。中国的“官僚”们有时也不仅将自身权利的运作局限于工作,不把自己的职业仅仅视为一种职业,而是将其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就好似边吃饭边拉家常,而不是吃过饭再聊天。
这些表述似乎已经不经意地带上了褒贬色彩,但上文想要论述的并非这些体现在不同文化中的特点孰优孰劣,而是制度中蕴含的人文内涵。用餐制度仅仅是一个“非正式规则”,一种礼仪、习俗;而官僚制则是一个规则体系,一种制度,含有更多正式规则的成分。究其起因,似乎可说用餐制度是“自发性”的,自然形成的,而官僚制是“理性”的,是人为强制规定的。但是它们却有如此多的相通之处。“自发性”的,自然产生的餐桌礼仪或说习俗,可以视为文化的一个表现;官僚制具有的与之相似的表征,亦会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出现差异性特点。这就可以说是人文内涵的作用:由于一地的制度是当地人的理性选择,制度中往往体现着一种人文内涵,体现着当地的文化;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同一文化环境下,相差甚远的两种制度(用餐制度和官僚制度)会有如此相似的表征。制度和人文是密不可分的,它们有着同一的意识形态内涵。
二、人文对制度建立的重要影响——回民为什么不吃猪肉及不同的历法制度
由上文所述,人文对制度具有重大的影响。
一个例子是伊斯兰教关于禁食猪肉的规定。[3]在许多阿拉伯国家,在伊斯兰教徒中间,这个规定可说是一项务必严格遵守的制度,受到宗教上(在那些以古兰经为宪法的政教合一国家甚至是法律上)的强制力约束。那么这项制度是如何产生的呢?这个问题众说纷纭。有人说这是因为猪是神圣的,甚至还有一些说猪帮助过穆罕默德的故事在非伊斯兰教国家流传;有人则相反,认为猪是肮脏的……这些猜想并没有足够的根据,有些简直是荒谬可笑的。
从宗教学上说,伊斯兰教这一禁忌完全继承自犹太教《旧约》的规定,即猪是在宗教意义上“不洁净”的走兽,不可食用(犹太教的规定比伊斯兰教更严,规定只有四足行走、蹄分两瓣且反刍的走兽才“洁净”可食)。而犹太教中的这一规定又是从何而来呢?虔诚的教徒会告诉你这都是神的启示。但是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讲,还有一种可能的解释。事实上,中东是世界上最早驯养家猪的地区。约公元前7000年,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的先祖就已经在肥沃的两河流域拥有了大批可供食用的家养猪群。而另一个事实是,地球上一切生物的能量都来自太阳;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太阳能转化为可供动物吸收的生物能,动物(包括人类)再通过进食植物转化植物的部分能量。人类摄取动物性食物,是再将太阳能进行第三度转化。而种植植物的密度又大于蓄养动物,因此,同样受光面积中的植物性食物所能带给人类的能量往往高于动物性食物。早期不发达的农业文明中,随着人口的增长和耕地盐碱化的加剧,原本无忧无虑地对猪肉大快朵颐的中东先民不得不开始考虑改变饮食结构。他们发现耕种能比畜养带来更多的食物,为了养活更多人,需要减少食肉,腾出原本用于蓄养的土地来种植粮食。也许是因为牛可耕地,羊可挤奶,唯独猪除了食用外没什么其他价值,于是自然地成为被淘汰的畜种。当时的权威不是政府而是宗教,禁食猪肉就成了一项宗教法规。这可以说是一个人文的需要决定制度设立的古老例子。
另一项更为广泛的制度是历法制度[4],它跟我们的生活更加密切相关。目前世界上通行的历法制度主要有三种:太阳历,如公历(新历、格里高利历);太阴历,如伊斯兰历(回历、赫吉拉历);阴阳合历,如中国的农历。月相的变化每个月都能清楚地看到,而太阳的运行规律需要整年的观察,对先人来说孰难孰易显而易见。故最早的历法几乎都是阴历,即以月相变化为时间基准的“月历”(Moon Calendar);但农业生产需要和寒暑对应,也就是要和太阳运行、四季更替的变化相一致。因此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耕文明地区都渐渐发展出“阳历”(Solar Calendar),甚至能准确地测算出二分、二至日,以及季节的更替、节气农时的变化,适应于农耕文明的需要。可以说,是由于农耕文明的需要而产生了阳历的历法制度。那么为什么阿拉伯国家还通行完全根据月相变化,不能对应阳历年份的阴历呢?因为阿拉伯先民是半岛上的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季节的变化对他们没有明显的意义。于是茫茫大漠晴朗夜空中的明月,就主宰了他们的时间。中国的“阴阳合历”更是十分特殊的,这也许是因为中国地大物博,中华民族既包括农耕文明又包括游牧文明;也可能是又一种文化影响:中国传统的阴阳二元学说,使中国古人既重视太阳,又重视月亮,不愿偏废。于是有了按阴历计月,按阳历计年,利用十九年七闰原则植闰月来补足阴阳历天数之差的兼顾之法,又形成另一种特殊的历法制度。人文对于制度的影响,在历法制度的建立中发挥着很大作用。还有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经由中国特殊文化的影响,能够产生一种很好的、博采众长的历法制度,是否也可以产生一种很好的行政管理制度呢?
三、制度的实行对人文的重要影响——科举制度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及基督教会对基督教发展的影响 与其说人文能够决定制度,不如说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一项制度的创立,对人文亦有着重大的影响。
以科举制为例,我国首创的这项官员选拔制度,正是资本主义文明创立现代官僚制的一个基础[5]。作为使社会中下阶层向统治阶级流动的一个相对公平及公开的体制,科举制是一大创举,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中国,这种制度的影响有利有弊,利与弊的相同点是都对人文领域——或说对文化、对意识形态起了重要的影响。不仅是科举这一制度的创建本身,历朝历代科举制度的每一点调整和变化,都会带来相应的人文影响。
首先大而言之,“读书做官”使得读书成为一种风尚,普遍提高了中国人的文化水平;而以儒家文化为基本价值体系的考试内容,使全国各地数量众多的读书人学习和接受的都是基本相同的思想,维持了意识形态的统一,增强了国家的凝聚力,但另一方面亦使得知识阶层的知识结构和思想趋于僵化无创新;同时,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士人”阶层,即具有政治抱负的知识分子阶层,这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小而言之,在各朝各代,科举制度的变动都有不同的影响。比如唐时科举重诗赋文采,导致文官的实际政治能力有缺陷,可说是后来藩镇割据武官擅权的一个原因。宋代变法后废明经等死记硬背的科目,重进士,一度是文官制度最发达的时期,对文官和士人的尊重也前所未有,鲜少裁撤,然而又造成如今的官僚制中也常出现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明清起日渐严苛而无实用性的八股文科举,弊端更不必说。若从好处看,其对思想自由的束缚,客观上倒又使清时的考据校勘之学达到鼎盛,整理出大量古籍,为今人留下一笔贵重的文化遗产,清校本亦成为后世学者倚重的文献材料。
总的来讲,科举制开了分科考试录取官员的先河,其影响深远至今,对中国乃至世界都有着难以估量的作用。但在中国传统社会始终未能够形成如同西方的现代官僚制这样的行政体系,其原因私以为还是体制本身的不完善。比如分科考试的专业性不强,并非针对各种专业行政工作而是一律考儒家文化,导致许多官员是上任后才开始学习做官;中国传统中根深蒂固的“关系网”使科举考试的公正性不能完全落实;官员的政绩评定无一个量化的标准,政治组织理想没有具体的下层基础等等。一种观点认为,科举制与其说是官僚制中的文官选拔机制,不如说是一种控制社会意识形态的制度,是一种间接的教育制度(它规定了考试的内容和方式,因此间接规定了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这里要强调的是它作为一种制度对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巨大影响。
关于基督教,这里只简略地说一下。本文述及的基督教是广义概念,包括天主教、东正教及各新教教派[6]。考察基督教由早期小团体开始的发展史,可以发现教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大致经历了一个由松到紧再由紧到松的过程,最为严苛的就是“黑暗的中世纪”。这里能够体现一个宗教的制度变化对这个宗教本身(属于一种人文的意识形态)的影响:早期制度的宽松使之成为一种宽容而亲切的宗教,得以被空前广泛地接受;然而一旦它成为“国教”,它就被赋予了多种限制而作为一种官方意识形态。宗教上的严谨造成了信徒们性格的严谨。正如同今天官僚制是一种主要的行政管理方式,那时候的社会控制主要由宗教来完成。制度的严苛化赋予了宗教神圣和高高在上,令民众敬畏但不再觉得亲切。而现在诸多新教教派日趋宽容和多元化,制度上的变化使得同一宗教具备了新的生命力与亲和力,得以继续抚慰世界各地许多需要神灵慰藉的心灵。在基督教的发展史中,有时很难表述清楚到底是宗教精神的变化影响了宗教制度,还是宗教制度的变化影响了宗教精神。但不管怎么说,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同时也是一种制度的宗教,深深地影响了西方社会的发展乃至现代化的进程。[7] 换言之,科举制度曾经深深影响过中国的意识形态,而宗教制度通过对宗教精神的影响,也深深影响了西方的意识形态。这两个例子可以部分地反映一种制度的实行会对人文造成的重大影响。
四、浅述官僚制的一些弊端——“专业化”与“集权化”“层级化”的矛盾及中国官僚制特点
“官僚制”这一术语起源较晚,19世纪,这一术语的贬义用法遍布欧洲的许多国家。[8] 不妨从文学角度来看看当时对于官僚制的批评。巴尔扎克在小说《公务员》(1836)中写道“从1789年以来,国家——假如你愿意,就是祖国——占据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办事员不再直接从国家的某位权臣那儿得到指令。……于是,官僚制,这个由侏儒挥舞的巨大权力,来到了世间。或许拿破仑曾一度抑制了其影响,因为一切事务、一切人都须听命于他。……然而,在一个带着对庸才的天然好感、带着对一目了然的陈述与报告的偏爱的宪政政府之下,在一个事事过问、处处插手,简言之就像老板娘的政府之下,官僚制确实被组织起来了。”
这段文字尖刻地表现了民众对官僚和政府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是对其能力与道德双重的怀疑。诚然,现在的“官僚制”指的已不再是官僚主义或某种低效率低透明度的专制体制,但是往日的批评中也能够看出官僚制今天依然存在的弊端,如管理范围的过分宽泛、官员的素质不一、缺乏迅速决断的效率等等。
可以说,现代官僚制组织的核心特征是“层级化”(科层制)、“专业化”、“制度化”(非人性的/理性的)、“集权化”。出于对效率的基本要求,官僚制组织不可能容纳过多的社会成员,而是,较简单地说,由管理层和专业人才组成。管理层和专业人才可能的冲突,是官僚制的一个可能的弊端。当遇到某种突发情况时,在集权化和层级化的要求之下,专业人才需要服从管理层的决策;问题在于管理层并不一定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管理层的应急预案,也许在专业人才看来并不符合自己的专业原则和要求。换言之,管理层具有职位权力,而专家具有来自专业知识的个人权威。管理层和执行实务的专业人才之间的矛盾,便可说是这两种权威之间的矛盾。大多数行政管理人员参与对那些拥有诸如财政、技术或其他专长的人们的监管,但他们自己并不具有这些专长。而对下级专家而言,在服从上级指示和服从自己的专业素质之间往往存在着严重的冲突。因此对于专家们而言,服从于特定职位(其上级)的官僚层级制绝不是最有效率的组织形式。[9]从这一角度看,巴尔扎克对政府和官僚的不信任,和下级专家对上级管理者的敌视异曲同工。
在中国的官僚制中,也可以发现这类问题。中国官僚制的特点或说问题,在第一节已经有许多阐述,包括人情胜于理性、责任和权力关系的不明朗等等。而且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下级专家相对更缺乏权力,其权益可能更得不到保障。公务员的工作很辛苦,甚至常常要为上级的私事奔忙,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地位,这也会产生缺乏工作动力的问题。但就个人的观点而言,我所了解的中国官僚制可能存在的几个弊端,如形式主义、腐败、缺乏动力和下级官员权益受损,或许有一个共同的内在原因:现在的中国人普遍缺乏一种精神动力、一种对事业的献身精神、一种为了崇高目标(而非仅仅是利益)去奋斗的精神。我们可以注意到巴尔扎克的描述中对拿破仑的赞许之意:这样一个强有力的统治者同时也是一面民族的旗帜,一种凝聚力。当一个政府所管理的地区中,民众都具有一种强大的凝聚力和维护现行社会秩序的精神动力的时候,管理就容易得多了;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假定官僚们也都具有这样的精神动力,行政效率自然也会提高。结合中国已有的例子,或许有人会说,具有强大个人魅力和凝聚力的统治者并非没有,但是由此也可能产生难以阻挡的可怕错误。但反观这错误之“可怕”和“难以阻挡”,又加强了这一观点,即统一的意识形态带来行政效率的提高、管理和社会控制的空前加强。在这一前提下,避免错误所应该调整的是意识形态的内涵,而非摒弃它所带来的种种好处。
一个伟大的、让国民引以为豪的领袖可以成为一种精神动力;对某种宗教的虔诚可以成为一种精神动力;对某种意识形态的一致信仰也可以成为一种精神动力。霍桑实验证明了人是“社会人”,除了经济利益,也需要精神的慰藉,需要社会的认可。精神动力的缺乏虽然只是众多因素之一,但这依然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笔者认为意识形态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所以,这里趋向于把精神家园,或说人文关怀在官僚制及其管理对象中的普遍缺失作为一个重要的弊端——也就是这篇论文试图解决的问题。
五、制度-人文-制度:教育制度-意识形态-官僚制——教育影响官员的能力和价值取向,及“自由”的一种可能
制度和人文的相辅相成,具体地举例,可以从一个简要的方面陈述:改革教育制度可以改善官僚制,因为改革教育制度可以影响人们包括官员的意识形态,以至于改善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然后反过来再作用于官僚制,使其趋于完善。
第三个问题中,阐述了科举制度以及基督教制度对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这些例子可以说明的是,最深刻地影响了社会意识形态的部分就是教育,各种不同形式的,然而无疑是起到教育作用的制度。这些例子暗示了教育制度最终影响了社会意识形态。
科举制度当时不仅直接和官学挂钩(平民考中秀才就可以“捐贡生”,即交钱到官学读书;在官学读书除了参加考试方便、考中科举的几率高,还可以直接成为官员的幕僚,这恐怕是当时最重要的下层民众参政的途径),而且对于遍布全国的私塾具有独一无二的导向性。就如同我们今天说起教育制度,首先会想到的往往是高考制度一样,因为考试最终决定学生的命运,所以一切其他的教育方针几乎都会自发地与考试相适应。由此观之,科举制的确可说是一种教育制度。
至于基督教的相关制度,也可以首先从教会垄断了办学权和文化开始。事实上直到现在,西方大部分学校仍然是教会学校,只是不再仅仅教授宗教意识形态了。教会学校的影响甚至随着殖民浪潮遍及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地。其次,宗教的“教”和“教育”的“教”语出同源,均为教育、感化之意。宗教对普通百姓的教化,牧师的宣道等等,从广义上来讲,都可说是一种教育。通过这些教育才能改变人们的观念,或者在下一代人心中树立起新的观念。
一些极端的情况也可以说明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在乔治·奥威尔的小说《一九八四》中,主人公已经在语言上、行为上完全臣服于专制国家的强权,甚至连生命也随时会失去。何况主人公仅仅是一个卑微的小人物,对政权不能构成任何威胁。但是书中的国家还是要想尽方法地逼迫他,直到他在意识形态上、在思想上和感情上都彻底臣服,彻底“背叛”他的爱人(也就是背叛自己的思想和心灵),不惜代价地将一切不符合“官方意识形态”的东西毫无余地地扭转。为什么要这样做?或许因为无论是否有机会使用,思想都仍是人类最有力的武器,是人与万物不同的地方。
对于我国亟待改善的官僚制,教育制度的改革亦将是一个应该并行的方法。行政官员作为一个普通人,不可能没有主观的价值体系。而怎样让官僚们甚至大部分公众的价值体系符合国家发展需要的意识形态,就是教育改革要努力接近的目标。“在捍卫民主制上,官员对民主价值的信奉,比任何正式控制制度都更为重要。”[10]同样的,在捍卫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服务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民,为任何一个政府而工作这些事上,官员内心对自己工作的认可和信奉比什么都更重要,也有助于形成一种最好的双赢局面。通过教育让官员耻于腐败自然好过高薪养廉——但是这也实在难以做到。人的精神动力是可以胜过物质动力的,但是这需要从小开始建立一种坚定的信念。国家如何生成一种能够使人民充满向心力和民族自豪感、使官员具备高尚道德的官方意识形态,是一个极难解决的问题。
但是从可行的细节来说,教育至少能够提高官员的专业素养(能力),并多少影响其价值体系。比如在第四节中提到的下级专家和上级无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之间的冲突,就可以通过以教育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水平的方法得到缓解。在基础教育中进行更符合实际的道德教育,也可以提高全民包括未来官员的道德水平。或者道德这个概念太过空泛——教育应当使人们的思想体系接近于社会运行所需要的意识形态,一种被绝大多数人认可、不损害所有人的基本利益的思路,也可以说是较为现实的“道德”。
虽然韦伯提出了“最理性形式的官僚制”,但官僚制发展至今,诸多问题依然难以避免。规章制度不可能设想到所有的突发情况,而往往某一个突发情况下的人为决策就是性命攸关的。在这种情况下,官员意识形态和组织利益的统一是非常重要的,这很大程度上应寄望于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也许需要很长时间,但不能因此而不行动。
最后略谈一谈“自由”。有人觉得官僚制是一种和自由相冲突的体制,因为它不可避免地有着制度化的要求,而要求个人思想与“最有利于社会的意识形态”的统一,听起来又像是一场暴政的前奏。但前文的大段论述已经说明了制度和人文的密切关系,制度表面上是“非人性化”的,实际上却是应该符合当时的人文需求的,否则它就不是一项“最有利于社会”的制度。换言之,也并非求个人思想与最有利于社会的意识形态统一,而是这一官方意识形态的提出本身就建立在每一个个人的需求上,包括对各种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制度和自由并非冲突,而是互为条件的。
孔子曰:“吾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就是一种制度内的可能的自由,而这种自由依拙见,就是个人的意识形态刚好符合制度的意识形态,制度所不允许的也是个人永远不会想去做的。这样,无论随心所欲地做什么,只要符合自己的价值体系,就符合社会的价值体系。当官员在官僚制内感到自由,他的精神就该是快乐的,就有了做好工作的精神动力。
做到这一点需要社会体制的不断改进完善,也需要个体的调整与适应,而教育制度改革会推进这一切。无论如何,现实提供了一个自由的选择:选择坚持己见或是去适应制度。既然是选择,自然各有各的后果,但是无论选择了什么,毕竟都是有付出才会有回报。对于官僚制内的官员是如此,对于处在不同的其他制度中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如此。
引用:
[1] 《餐桌礼仪:文明举止的起源、发展与含义》 (美)玛格丽特·维萨 著 刘晓媛 译 新星出版社 2007
[2] 《经济与社会》(德)马克斯·韦伯 著 林荣远 译 商务印书馆 1997
[3] 《回族伊斯兰习惯法研究》 杨经德 著 宁夏人民出版社 2006
[4] 《岁时——传统中国民众的时间生活》 萧放 著 中华书局 2002
[5] 《中国古代选举及科举制度概述》 许树安 著 天津人民出版社 1985;《科举百年——科举、现代教育与文官制度的历史审查》 新京报主编 同心出版社 2006
[6]《基督教概论》 (英)麦格拉思 著 马树林 孙毅 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7]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德)马克斯·韦伯 著 康乐 简惠美 译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
[8] 《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第二卷P206~217 “官僚制” 本词条作者 A。班迪克斯
[9] 《官僚制》(英)戴维·毕瑟姆 著 韩志明 张毅 译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87
[10]《官僚制》(英)马丁·阿尔布罗 阎步克 译 知识出版社 1990